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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版日期:2016/01/0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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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41歲恐怖情人黃俊華放火燒死女友。(圖/《ETNEWS新聞雲》資料照,下同)

社會中心/屏東報導減重方式比較

41歲恐怖情人黃俊華不滿25歲馬姓女友提分手,先到女友家住處埋伏,等她返家怒潑汽油放火焚燒,活活燒死女友,手段殘忍凶狠;檢方求處死刑,但屏東地院刑事庭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,最近再判賠償死者家屬384萬多元。

黃俊華與馬女交往4年多,因不滿馬女提分手又避不見面,2015年11月29日買100元的95無鉛汽油裝桶,前往馬女住處等候,見到馬女返家還在機車上,憤而潑灑汽油,並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丟去,人車瞬間被烈火吞噬,黃男立即逃之夭夭。

馬女的弟弟當時一開門,就見姊姊全身著火躺地,全身超過90%的三到四度燒燙傷,肺部也有吸入性灼傷等傷害,經送醫不治死亡。警方調查發現,兩人交往期間馬女不只負擔生活費,還幫黃俊華償還20萬元貸款,最後因個性不合分手,黃俊華卻一直要求復合,馬女受不了封鎖LINE,引發殺機。

事後,黃俊華還痛批馬女的姊夫誤導警方辦案,以過失致死抗辯,檢方認為他犯後沒有悔意,多次以過失殺人辯解,偵訊時對案情內容避重就輕、交代不清,求處死刑。

屏東地院今年初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,死者母親向凶嫌提起民事賠償,地院民事庭扣除家屬已領取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11萬多元後,認定黃俊華仍須賠償家屬撫慰金、喪葬費等384萬2710元,可上訴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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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婆婆迷信到事事問神,讓劉姓人妻受不了。(示意圖/與新聞無關/ETNEWS資料照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彰化一名施姓人夫經常出國出差,每次一離開就是好幾個禮拜,因此安排妻女與母親同住,以便就近照料。但讓劉姓妻子崩潰的是,婆婆極度迷信,不管是度蜜月、買玩具、小孩尿床換床單都要先問過師傅、請示神明。豈料丈夫聽聞妻子抱怨後,不僅對她不聞不問,有時還會暴怒動手,讓劉女心寒至極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
根據判決書指出,劉女與施男2014年4月經朋友介紹認識後,一見鍾情開始交往,而且感情如膠似漆、互動親暱,結果2人交往不到1年,隨即在隔年1月奉子成婚,豈料這對劉女而言竟是惡夢的開始。

劉姓人妻指控,當年度蜜月返台後,婆婆責罵她違反妙彰宮神壇神明指示,執意要出國,才害得寶貝兒子「卡到陰」、無法安睡。自此之後,無論是身體健康、長女命名、清洗床單、添置玩偶、房間佈置,婆婆都要求她得先問過神明、不得擅作主張,甚至連小孩尿床換床單,都得從農民曆挑好日子清洗。

劉女說,有一次女兒肺炎發高燒,她急著帶孩子就醫,但婆婆卻堅持要先去廟裡收驚、喝符水,讓她當場傻眼。事後,劉女常常認為自己頭一次懷孕產女,先生卻常常出差,丟她獨自一人照料女兒、面對婆婆,因此心生沮喪,開始出現失眠、焦慮等症狀。

劉妻指出,由於婆婆早在結婚、懷孕期間就屢屢以信仰名義插手其中,所以當時她曾向先生抱怨婆婆種種行徑,但丈夫老以工作很忙、要加班為由敷衍,甚至還有一次大動肝火,直接大罵她是「惡妻」,嗆說「我真是倒了八輩子楣才娶了妳!」

事後,劉妻為了追求經濟獨立,希望重返職場工作,不料先生威脅她若趕出去就別想再見到女兒,減重方式有哪些幾經爭吵才勉強同意她去兼職當保母,但2人仍不時因為教養、婆媳與經濟問題嚴重摩擦,有時丈夫火氣一來還會作勢動手、狠踹她肚子,讓這段婚姻的濃情蜜意僅維持不到9個月就煙消雲散。

去年初,劉妻受不了先生,帶著女兒回娘家要求分居,豈料丈夫竟又趁她不在將女兒抱走,直接神隱搞失蹤,逼得她只得打官司訴請離婚,爭取女兒親權。施男在庭上辯稱,小孩生病收驚、喝符水是民間風俗,在一般家庭很常見,更何況事後也有帶孩子去看醫生,稱不上是迷信。他說,太太指控的家暴全是杜撰,更何況對方分居後才出現憂鬱症,足證病情跟婚姻狀況根本無關。

法官審理時認為,即便沒有充分證據顯示家暴、迷信等指控全部屬實,但2人分居前確實時常因宗教信仰發生爭吵,而且分居後男方也沒有要補救婚姻關係的意思,還用半騙半搶的方式將孩子從母親身邊帶走,足見被告不符「友善父母原則」,且雙方關係仍相當緊張,無任何好轉。

法官審酌,劉女目前在某家庭企業擔任副總經理一職,經濟條件較佳,且女兒從小就由媽媽帶大,母方對女兒生活習慣等瞭若指掌,反觀爸爸對相關問題一問三不知,考量「心理上父母原則」、「幼年原則」等,決定最後將女兒扶養權判給劉女,並判准2人離婚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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